• Oct 15 Sun 2006 14:12

對那些一直執著反覆地在考同一個考試的人而言,最大的感受應該就是『困』。花很長的時間,花很多的心血,忍受很爛的工作很少的薪水,或者辭掉工作靠存款過活,忍受沒有朋友,沒有假期,沒有娛樂,甚至沒有晨昏的日子,窩在同一個角落,日復一日地讀著類似的書,做著類似的習題,吃著一成不變的食物,經常還伴隨著營養失調,近視加深,身材走樣,心情鬱悶,困在一種沒錢沒閒的貧乏中,困在一個既難以向前又無法後退的階段裡,困在奮發振作與頹靡倦怠的交錯發作之間,動彈不得。



boilingpoin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走失的夏天
(原曲:雨天,演唱:孫燕姿,原詞:小寒,曲:李偉菘)
站在十字路的交點  該怎麼走  我卻只想回頭
夢想握在手中  我突然發現我們之間消失得不知不覺
我迷失在那個夏天  展翅高飛放下一切
那些曾經  心領神會的瞬間  再無法重現
愛遺落在那個夏天  總是以為你會瞭解                  
終於體會  得失之間  無法分辨  在走失的夏天
你的溫柔還烙在我的胸口
我放開手  邁開腳步沒有挽留
我迷失在那個夏天  走向沒有你的終點
那些曾經  一起渴望的永遠  再也追不回
愛遺落在那個夏天  時間模糊你的笑臉                  
曾經幸福  在我身邊  只剩思念  伴隨這個季節
是否太晚  路已走遠 
我的眼眶淚太滿 走不回你身邊
我迷失在那個夏天  你的背影漸行漸遠
那些曾經  你打動我的瞬間  我仍然看見
愛遺落在那個夏天 
多麼希望 季節更迭 回到原點 你還在我身邊

boilingpoin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7) 人氣()

這幾年的mv,偶像劇,網路小說,以及流行音樂經常使用一個有趣的手法:描述一個幸福傳說。當然,神話傳說這種文學形式流傳已久,但不同的是,那些經典的神話傳說有其哲學寓意或文化內涵,可是在這些偶像劇等言情故事中,傳說的內容本身絕對不是主軸,而其唯一內涵大抵就是『一定要幸福喔』的精神喊話。至於是怎樣的傳說呢?所謂傳說,基本的意思就是『有人說』,反正也沒人知道在這世界的某個角落是否真存在著一個浪漫淒美的故事,所以,自創一個也無妨。雖然我總是盡可能相信當作者在講述所謂的傳說時,是經過田野調查或者史料考證,但有些傳說實在幼稚得教人傻眼,可笑得難以置信,讓人實在很想大呼:別再相信沒有根據的說法了!
在這些傳說裡,我印象最深的是孫燕姿的歌『綠光』。雖然歌詞『你就是綠光,如此的唯一』琅琅上口,但關於綠光的來由也是非常模糊,似乎來自於一個北歐傳說,且讓我用非常標準的偶像劇語法來說吧(配上迷濛的眼神,清柔的聲音,以及遠眺中的側臉):『你聽過一個故事嗎?傳說中,當你在天邊看到一道綠光閃過的時候,許下一個願望,當你再次看見綠光,這個願望就會實現。』而另一說是,在一部名為綠光的法國電影中,以綠光的傳說為背景,描述在黃昏時分太陽即將沒入地平線的剎那, 天際線會依次呈現如彩虹般的七色光暈,,而第四個色彩就是綠光,在綠光乍現時所許下的願望將會實現。
雖然不知道是否真有綠光的傳說,但至少可確定綠光的功能和流星以及四葉幸運草差不多。在綠光這首歌之後,偶像劇綠光森林,以及以浪漫氣息為號召的綠光森林農場也以商業行銷宣傳手法,傳送著綠光等於幸福的印象。雖然全台灣看過綠光的人應該屈指可數(前提是如果真有綠光的話),但綠光的人氣似乎已打敗傳統的流星,以及更傳統的許願池(看來我還活在羅馬假期的時代),成為新一代的幸福象徵,讓許多人心心念念地想尋找幸福的綠光。
除此之外,彩虹也是一個幸福象徵。一直以來,彩虹就有著雨過天青的意象,無論相較於陽光,有陽光意味著陰影的存在,或者相較於春天,儘管明媚卻有所遞嬗更迭,彩虹代表著明朗,釋然,重生,那種也無風雨也無晴的豁達心境,算是一個集萬般寵愛於一身的自然景觀。可是不知道彩虹的幸福度是否尚有不足,仍需傳說的加持,因此出現了彩虹之幸福傳說:『你知道嗎?傳說中,當你看到雨後的七色彩虹,你就會跟身旁的那個人,一直幸福下去。』這個傳說實在令我相當驚恐,天知道彩虹出現時究竟是誰恰巧出現在你身邊?我覺得這是一個要件和效果都安排得非常草率的傳說,作者在創作時好歹要想到那到神奇彩虹究竟是由一個人看到,一對情侶看到,或者由不相干的人一起看到,如果效果都一樣,豈不天下大亂了嗎?
基於相同的邏輯,最近剛要上檔的偶像劇也創造了類似的傳說,包括綠寶石傳說以及星蘋果樹傳說。綠寶石傳說號稱是來自東方的古老傳說(參見屋頂上的綠寶石預告片):『農曆八月初四,是白露--太陽過黃經165度,夜涼,水汽凝結成露--聽說,在白露第一道曙光出現的時候,把一顆綠寶石交到戀人的手上,那麼,這對戀人,不管遭遇多少的磨難,他們的戀情將永遠無堅不摧!』以前只要看到那道光,現在還得準備綠寶石,傳說真是進化得越來越磨人了啊~至於那個星蘋果樹傳說則是『傳說中,當你對著星蘋果樹的精靈誠心許願,就會尋得一生的幸福和真愛。』我剛好在上檔預告中看到那對小情侶的許願畫面,小情侶跪在一棵星蘋果樹下(其實就是嘉義農場裡頭的一棵樹),對著樹的精靈許願,並把承載著願望的玻璃彈珠丟進樹洞中以完成許願的儀式。當那顆彈珠滾進樹洞中,畫面出現了閃爍著的斑斕光點,頓時我全身油然而生一種毛骨悚然的感覺,那...那會不會有蛇啊?!
相較之下,王心凌的新歌『黃昏曉』裡頭的傳說顯得不完整:『有人說,天剛要黑的時候,在天邊出現的第一顆星星,它叫做黃昏曉。』之所以說它不完整是因為欠缺幸福可能性,必須要加上『當你在天邊看到這顆星,對它許願,你的願望就會實現』,唯有當黃昏曉保證了幸福,保證了被愛,它才是個夠格的幸福傳說。
我一直對這些言情故事的敘事邏輯感到非常好奇。因為無須依靠傳說的滿足,這些故事中的男女主角就可以愛得轟轟烈烈,愛得聲嘶力竭,他們可以無須工作專職戀愛,可以實為窮人卻打扮入時,可以病魔纏身卻帥氣依舊,可以天涯海角卻有緣聚首,可以有很大的階級差距卻跨越一切世俗障礙...,當一切的情節都極盡美好得脫離現實,為什麼還需要把幸福寄託於星星月亮太陽呢?
我覺得,傳說對於這些故事的功用,除了營造適合戀愛的氣氛之外,最主要在於強化那段戀情的『命定』性質。那個一起發現幸福預兆的人,必然就是最後的歸屬,無論如何造化弄人,四處流離,錯身而過,最終還是會回歸彼此,圓了那個幸福願望。
命定。這是我覺得言情故事最危險的地方。的確,冥冥中自有緣分,到我這把年紀,早就沒辦法狂妄地說什麼人定勝天或情比金堅,很多時候也都只能謙卑地接受命運的安排。但在這些故事中,幸福的到來具有高度的屬人性,也就是非他不可,為他而生,為他而活,沒遇見時生如行屍走肉,在那之前所遇到的感情都如蜻蜓點水,一旦遇到那個人則頓時生命充滿意義,之前的磨難都有了代價,都是為了最後相聚而做的準備。那為什麼某個人具有這種特殊的地位呢?因為--以偶像劇的語言來說--這是命定的戀人。命定,總會留下一些讓人得以尋覓與確認的線索,也就是那些傳說中的幸福預兆。
可是,一個人的不幸福都是因為沒有遇到那個命定的戀人嗎?而遇到那個命定的戀人後,就保證了後半輩子的幸福嗎?
這個世界哪來這麼便宜的事情。對我而言,幸福是一種內外協調,身心均衡,對生活沒有什麼不滿足的狀態。為了達到這個境界,人必須做非常多的努力,從過去失敗的經驗中學習,必須提昇自己,必須持續付出,尤其必須一直檢視自己和別人的需求是什麼,有沒有在時間與各自的經歷中改變。如果有一個人是命定的戀人,那其他愛與被愛過的人又何嘗不是?人總是從中學到些什麼,總是有感覺幸福的時刻,甚至可能一起看過幸福預兆,雖然最後仍然各分東西。命定也許是我們無法超脫的力量,但它不該是不幸福的藉口,也不該是不用心經營感情的託詞。而那些難得一見的幸福預兆,如果有緣一見,那是幸運,而不是幸福。把幸福交給天意,恐怕註定了不可能幸福。
不過呢,偶像劇嘛,其實也無須看得太認真,就算是什麼住著精靈的星蘋果樹,或者白露第一道光下的綠寶石,總之信者恆信,心誠則靈,善哉善哉~
那我也來告訴你一個傳說吧:傳說中,如果你遇到一個1979年生,台大法律系,商研所畢業,長頭髮瞇瞇眼的的金牛座女生,對她好一點,你就會一直幸福下去哦~

boilingpoin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1) 人氣()

  • Sep 12 Tue 2006 00:00
  • 暗影

人的一生中好像總有那麼一些事值得追悔,在某個當時,應該更努力,應該更瘋狂,應該更堅定,更溫柔,更成熟,更冷靜,應該去追求,應該去原諒,應該去付出,應該....應該可以更好的,應該讓一切變得跟現在不同,應該。
應該拒絕,應該抗議,應該勇於表達不滿。我多麼想回到那個時間點上,在那個關鍵時刻把這一切扭轉過來。可是這又怎麼可能呢?當記憶被開啟,只能隔著這麼多年遙望著,那些已經不清晰的畫面,然而心痛與無力卻仍清清楚楚,並且再加上一層對過去無能為力的無力。
說啊。說他沒有取得任何可以任性可以予取予求的權利,即使裝可憐,裝可愛或來硬的都沒

boilingpoin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0) 人氣()

  • Sep 08 Fri 2006 01:28
你知道嗎?博雅。這世上沒有比溫柔話語更有效的咒了。如果對方是女人,應該更有效….
                                                                                      安倍晴明。陰陽師
陰陽師是作家夢枕獏以日本平安時代為背景所寫的一系列的短篇故事,以具希世之才且恬淡飄逸的陰陽師安倍晴明為主角,和他的好朋友源博雅一起解決諸多糾纏於人鬼妖魔間的奇妙事件。雖然各個故事為獨立事件,但仍有某些主題貫串其中,其一則為咒的本質。
就我的理解,所謂咒,就是一種束縛的力量,包括名、形、意,無一不是束縛。而此束縛之強度,除了受施咒者的力量所影響,更是取決於被縛者的意志,更精確的說,被縛者對咒的接受是該咒之所以生效的要件之一。我無意繼續討論這系列的書(我個人覺得故事很有趣,文筆有日本傳統文學的清淡雅致,推薦給喜歡神怪小說或寓言故事的朋友),不過,剛好有件事讓我對所謂的咒頗有感觸。
話說我有一對情侶檔的朋友,姑且稱之為A男和B女吧。A前陣子出國唸書,B則留在台灣繼續工作。拜科技發達所賜,兩人每天都能透過網路聊天,掌握彼此最新動態。但是B卻顯得非常落寞。那鬱鬱寡歡的神情,讓人很難想像一個向來很怕被束縛的傢伙,會因為男友不在身邊而大受打擊。
可是,不都有聯絡嗎?而且剛到國外既要認識環境,安頓生活,還得結交朋友,準備課業,想必非常忙碌,加上在國外唸書可不比在台灣那麼容易裝死,英文又沒好到可以信口胡扯,學業壓力不言可喻。當人的時間精神備受剝削,相處的品質會受影響也是情有可原。
我知道,B說。我相信他不會見異思遷,也理解他有種種難處,可是仍然感到深深的寂寞。因為在A即將離開之際兩人都過於忙碌,即使有機會共處,若非趕赴餞行聚會,就是忙著採買打包,少有可以清靜的,親近的,單獨相處且不受打擾的時間。到了國外之後,A有新的生活與人群等著探索,雖然會將他的新鮮體驗與B分享,卻只是讓B覺得兩人之間的距離非常遙遠,自己在對方的新生活中似乎可有可無,覺得自己隨時可能被丟棄,被取代。
思念是種極度磨人的心情。可是,思念其實也是很容易被滿足的心情,一方的思念,往往在被接收與回應之後,隨著思念而來的寂寞就會減緩許多。對B而言,她想聽的多半只是對方問她一句好不好,累不累,一個人過日子會不會不習慣,想聽對方的想念,想聽對方說多麼希望你在我身邊,想由此確認,即使距離很遠,瑣事很多,壓力很大,即使各有各的方向,對彼此的關心仍絲毫未減。
忍耐了一個月,就在終於發現這種寂寞無法自行排遣之後,B寫了一封信給A表達備受冷落的心情。老實說,對於B的做法,我可是為她捏了一把冷汗哪,甚至已經想了各種對方可能的回應,諸如,『你不要無理取鬧,我不是每天都打電話給妳嗎?都花那麼多時間講電話了你還要怎樣?你知不知道我每天有幾百頁英文要唸?好好,我們來講話啊,到時候資格考不過就回台灣嘛,這就是你想要的結果嗎?』,或者『你不要胡思亂想,你要對我們的感情有信心。如果連一個月都受不了,念個博士四五年你說怎麼辦?就算回台灣我一樣要工作,不可能總是隨侍在側,你不能接受的話,我們唯一的選擇就是分手啦~』、『我沒說想你並不代表我不想,難道什麼事都得說出口才算數?為什麼你就是不能瞭解呢?沒有說又不代表它不存在!』還有更乾脆的說法:『你能不能自己找點事做?!』
以上的說法都相當常見,而且也不是沒有幾番道理,不過,我個人是相當懷疑這些話對於解決這個困境究竟有多少用處,幾乎已經預見了一場爭吵,甚至更嚴重的,一段感情的毀棄。而B在如坐針氈了一整天後,收到了一封用英文書寫的簡短回信。開頭就是一句I’m so sorry。哼,來美國人這招,隨時都有個but大轉彎吧,我想。可是沒有。信的內容大至在說,很抱歉讓妳感到寂寞,我很希望我們能生活在一起,我也會為此而努力。這是一封純然的表明心跡的信,沒有辯駁,更沒有指責。
什麼是溫柔呢?就是能體貼別人心意,能為對方設想吧。溫言軟語,甜言蜜語,是一種溫柔。一個關懷的眼神,溫暖的擁抱,是一種溫柔。願意默默地等待,持續地付出,也是一種溫柔。而最難得的是,即使在衝突之中,還能體察別人的感受,能夠不急著防禦或攻擊,而去溝通與妥協。這樣一句對不起,真的非常溫柔,也非常浪漫。
而我們的B小姐,簡直就像吃了什麼抗憂鬱的特效藥,瞬間恢復那種自己愛工作就罷了,還會催對方趕快去唸書的本性。前後對映,真不知道是當時落寞的她被下了咒?抑或現在安定的她才是被下了咒呢?
我想,思念是咒,寂寞是咒,而這樣的溫柔,一方面為分離的落寞解了咒,但另一方面,似乎同時又下了一個咒,讓人依戀這溫柔,渴求這溫柔,願意為這份溫柔忍受更多的思念與寂寞。
溫柔真是有效又危險啊,當你接受了咒,你就是心甘情願被綁住了哦~

boilingpoin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即使是堅若磐石,也會有出現改變的一天;即使是情比金堅,金屬也有燒融的時候。今年下半年,大多數的時間,我將獨自一人在台灣度過。經過徹夜長談,總之,我與她在日前已達成協議,從上上上週起,她已不再是我的女友。千言萬語不多說,就這樣公告一下吧,以後不要叫錯了。我要享受沒有女友的日子了,但短期也請不用介紹新女友給我。謝謝。』
這是今天一早在某同學的版上看到的消息,一時之間真是難以接受,甚至在一個上午
過去後,我依舊處於一種大受打擊的震驚狀態。

大學畢業也好幾年了,很遺憾的,大家在大學時代的感情,無論當年如何的轟轟烈烈
或踏踏實實,能維持到現在的並不多。唯有這一對是個例外。從大一交往至今,歷經
女方赴美求學,男方深情相隨的日子,雖然我老覺得這男的實在機車了點,講不到三
句話就讓人想拖過來打,卻也不得不承認他確實是個足以建牌坊稱頌其貞烈的癡情
漢,讓人大嘆在二十一世紀裡,竟然還有如此堅定的愛情啊!當然,身為朋友的我
們,總是以戲謔又搞笑的態度發出讚嘆,但那由衷的敬佩可是斤兩十足,甘拜下風。

所以,怎麼會這樣子呢?我不停地從腦海裡搜索著前陣子見面時的畫面與話題,實在找不出一點點的跡象,一切看起來都是如此的平靜美好,洋溢著細水長流般的甜蜜幸福。這個消息使我頓時成為一個入戲太深的非理性觀眾,眼看著男女主角在高潮疊起之後,那一零一個穿著白紗灑著花瓣的快樂結局已近在咫尺,怎麼可以說變就變?這樣怎麼對得起千千萬萬擁護你們的觀眾啊?!完全沒有伏筆,沒有預兆,既不能逼編劇改結局,又不能關掉電視不看它,觀眾的權益又該怎麼辦?!
雖然知道天長地久不可期待,但總是希望,它仍然是個值得追求,也可能實現的夢想。透過其他生活在真實世界的人,而不只是在各種作品裡的主人翁,去實現所謂王子公主的童話,那不必是個男的帥女的美男多金女多情的故事,只要兩人能彼此信任互相體諒,在穿越諸多瓶頸,也看清彼此的不完美之後,仍願意相守扶持過一輩子,就足以讓人對這個充滿變動與誘惑的世界,多一點點信心和勇氣,繼續追尋,認真付出。
看著心裡的楷模幻滅了,往往比看著自己失敗,還來得失落。
直到晚上。
該癡情漢的版又出現一篇公告,說明這個不再是女友的她,在徹夜長談後,做出了嫁人的決定,現在是老婆了啦!!該死的,果然是機車男!!真是太可惡,太過份了!這個一定要請求精神賠償,至少要享受紅包全免的優惠,才能撫平一絲絲我心裡的創傷!
而我們可愛的,陽光的,火辣的美少女川如,平白地就被機車到不行,欠揍得要命的吳欣陽小朋友娶走了!就此對眾多男士們宣告死會,告別輕鬆自在的單身生活,準備向媽字輩的人生邁進,一整片森林就這樣被一棵樹擺平。除了恭喜,也只能說遺憾了啦!!
恭喜了,修成正果的班對~我果然還是個入戲太深的觀眾,雖然這種轉折真是內傷,超想揍人,卻莫名的,有了一晚上的好心情。

boilingpoin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下午花了快三個小時打完一篇文章,結果一時不查誤觸某個鍵就關機了,一個字也救不回來。雖然,想說的話還在腦子裡,可是,經過那樣一次完完整整地說了一遍之後,無論是否已被聆聽,也無論心裡那滿溢著的什麼是否得以排遣,說話的慾望卻已經滿足。而我站在窗前,凝視著窗外的雨。翠綠的鳳凰木上只剩稀疏的紅花,平常熱鬧得不了的蟬鳴驀地靜了下來。一天又將過去,今天的我做了些什麼呢?這陣子的我又都做了些什麼呢?想不起來。我對這個夏天的所有記憶,只有離別。
公司外派,出國留學,南下工作,結婚遷居。像約好了散場一樣,整個台北,雖然外頭的紛亂簡直像要鬧流血革命,對我而言,卻在倏忽間悄然無聲。
我有兩支手機,一支電話,三個e-mail帳號,兩個經常上的BBS,還有skype,電話卡,以及blog留言版,我有很多辦法可以跟在遙遠一方的人說說話,知道大家都在忙些什麼。可是我卻很貪心的,想跟你安安靜靜的喝杯咖啡,在微涼的天氣裡吃熱呼呼的壽喜鍋,跟你討論今天的CSI裡,天啊那兩個傢伙看起來還真曖昧。
今天下雨,所以容許憂傷,也容許想被安慰的心情。
同類   孫燕姿

boilingpoin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

窗上還留著防颱所貼的膠布

很多人問我:為什麼搬家?
因為大部分的朋友都知道從大學以來我四處遷徙實在已經搬到怕了,也知道原本那和師大夜市只有幾步路距離的住處,光靠著半夜有得吃,隨處可見的咖啡店,以及走到台大也不嫌遠的優越地理位置,就足以讓我對狹小的房間和高昂的房租一再遷就與忍受,怎麼會在沒什麼特殊理由的情況下,很決然地搬走了呢?其實,這個問題應該問:為什麼不搬?
來過我房間的朋友都有共同的感想,真是蒸籠一個。這個房子的格局很特別,由兩棟四層樓的房子組成一個ㄇ字型,我的房間位於四樓,ㄇ字右邊轉折的內角處。在頂樓的關係所以特別熱,加上房間中兩扇對外窗都面對著ㄇ中間的天井,風進不來,曬熱的空氣就這樣悶在房間中保溫,必須靠著抽風扇才能幫助空氣的對流。不誇張,夏天時一打開門時就像打開鍋蓋般,一股熱氣撲面而來。老房子的窗框特別窄,如果要裝冷氣的話則要大幅更動窗子的裝設,這不是房客自己說了算的。是以,我就在沒有冷氣的情況下,在台北盆地度過了四年的濕熱炎夏,是那種面膜一敷會被汗水如土石流般沖毀的夏天,是在室內必須補充大量開水和運動飲料以免昏厥的夏天,是必須衣不蔽體僅著寸縷才能維持頭腦運作完成論文的夏天。
悶熱的問題打從進駐的第一個夏季就體驗到了,而台北的夏天之熱一年猶勝一年,我不止一次想打包走人,可是總是時機不對,國考,論文,補習,接二連三的事情拖住了處理房事問題的心力。而且住久了,耐熱度早已今非昔比,習慣了以後也就缺乏搬家的動力,甚至會很阿Q地預期,也許,明年不會這麼熱吧?
不過,之所以不搬,有部分不免是一份不捨。住到那裡其實也是個很奇妙的機緣,當時國考在即,原來的房東臨時收回房子,我提了一袋行李回宿舍暫住,也爭取一些找房子的時間。每當在網路上看到地點和價位都符合要求的房子時,就興沖沖地約時間衝去看,幾天內看了近三十間房子。可是,很多都被亂隔間到不成樣,有的雜草叢生,路燈全無,有的陰暗低矮,不見天日,有的鐵門重重,宛若牢籠,有的潮濕髒亂,霉味撲鼻。而且,就連這樣的房子,房東都可以睜眼說瞎話,誇得天花亂墜,彷彿我們眼前的是什麼豪門大院一樣。
就在看了很多爛房子以後,看到網路上有人徵室友。我第一眼就喜歡那間房子,幾乎每個房間都有對外窗,有陽台,灑進室內的陽光好亮好耀眼,掛了窗簾之後,窗簾背後的陽光將簾幕映得近乎透明。有別於其他房子的陰暗,那房子的亮度使整個氣氛顯得乾淨,有正氣。所以,當時我只是意思意思地考慮了一晚,用以證明我還是經過考慮的,就租了下來。
也因此,我對它驚人的熱度盡可能地不抱怨,畢竟,我就是為了那樣的明亮啊,光亮而炎熱,實屬正常,光亮卻涼爽,才是奇蹟。既然選擇了在當時令我感動萬分的明亮,就必須對隨之而來的熱度有多一點的忍受力。每當我熱得快受不了時,一抬眼看到陽光就想起那不用點燈的明朗,搬家,再一次成為似乎永遠不被付諸實行的選項。
為什麼不搬?因為不捨得。那為什麼搬?就是在某個情境下,覺得夠了,不能這樣下去了,有了衝動,剛好又有時間,做起來就容易了。搬家,就是個從認識,熟悉,衝突,最後離開的過程。也是從收拾,打包,清空,又再度開啟,上架,整理的過程。在反覆的進出與開闔之間,留下的唯有記憶。
跟愛情一樣,反覆的起始與終結,留下的唯有會漸漸消逝的記憶。
終於搬家了,毫無眷戀。只是,一直記得那在我轉身時,依舊無比燦爛的陽光。

boilingpoin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噹噹噹~~在我遲誤了這麼久之後,終於要來公布答案囉~
這個朋友測試的結果,由在最後一天殺出重圍的我老姐,以72的高分擊敗自始蟬聯的杰哥而獲得第一名,第三名則是忠實讀者小皮威,真令人感動。至於第一名的獎品是柯南電影版『偵探們的鎮魂歌』電影票一張,已於七月三十日因為杰哥即將赴美而提前清償,以致於用掉了那位程咬金小姐的獎品,不過反正是我姐,賴掉也可以,哈!
雖然有某些朋友主張答案有爭議,其實我也覺得在部分給分的答案上,我的分數設計實在不理想,造成如果沒選到標準答案,其他答案相互間的鑑別度就不高,才會出現一堆5566的分數。不過,反正我是個主觀又固執的傢伙,答案如何,我說了算囉!1.eats最想去的地方(送分題)
去南非和羚羊一起奔跑
去紐約第五大道買土產
去義大利看帥哥顧眼睛 *
去京都穿浴衣在櫻花下散步
去亞馬遜河熱帶雨林中探隮
本題有超過七成以上的人答對(小皮威妳竟然錯了~),我真是司馬昭之心哪!希望在這兩年中能達成去義大利自助旅行的夢想,到一個充滿俊美熱情的男人的國度,滿足一下身為女性的虛榮。本題京都,南非,紐約也都有分,我也一直很想去京都賞櫻,雖然美國很多公園校園也見得到櫻花勝放的美景,不過在我的想像裡,櫻花就是應該映著古剎斜簷,青石流水,才有那份乍開乍落,華麗蒼涼的況味。南非大草原可以滿足一個人與生俱來的野性,紐約則能讓人盡情的擺臭臉而不會被覺得有殺氣,冷然地在街上大踏步地走著和匆匆來去的人群融為一體。本題唯一沒人選的,也是我這輩子都不會想去的地方就是熱帶雨林區,想到神出鬼沒的鱷魚,成群的蚊子,水蛭和食人魚,豔麗得囂張的怪鳥,還有近似於蕈類散發腐臭氣味的怪花...,人生苦短,何須自討苦吃呢?
2. eats最常看的電視頻道?(誤判題)
CNN
DISCOVERY
HBO
AXN *
緯來日本台
本題版主誤判,本來自以為本人饒富知性氣息,因而設計前兩個陷阱選項讓版友們誤判,沒想到兩個都沒人選.....,真是太過份了!!我在準備諸多外語測驗的那一年,可是每天看CNN和DISCOVERY練聽力好嗎?!後三個選項大約各有三分之一的支持者,也都有部分給分,而我最常看AXN則是因為CSI三家分店輪流播的關係,且因前幾年我放了一萬塊在亞藝影音支付當時人生中的唯一娛樂,HBO因此失去了它的重要性。
3. eats最討厭的動物?(陷阱題)

猴子
牙醫
老鼠
鱷魚*
本題是問『討厭』而不是『害怕』的動物喔,可能因為如此,只有前三名答對。雖然我超怕牙醫,老鼠,和蛇之類的動物,但是不特別討厭,只要彼此井水不犯河水就好,而猴子就像沒家教的死小孩,這個選項有部分給分。至於鱷魚可不一樣了,看起來就是一臉陰險狡詐,貪婪殘暴,大概是極少數就算絕種我也不覺得可惜的生物之一,即使是鱷魚皮或鱷魚影片都讓我覺得倒胃口。在這裡版主也奉勸大家,就算是號稱受過訓練的鱷魚,沒事也千萬不要把頭放進鱷魚嘴裡,後果堪慮啊~
4. eats最常擔心的一件事?(超難題)
被雷打死
持續變老*
負債累累
一吃就胖
嫁不出去
本題只有一位答對,七成以上則選一吃就胖。我最怕的事就是持續變老(雖然擔心也沒用),從大學一路到研究所,深深感覺代謝變差,皮膚老化,以前通宵唱歌照樣可以神采奕奕地上完整天課,每天吃宵夜還不會發胖,連續吃幾餐麻辣鍋也不會水腫,不擦防曬在大太陽下跑來跑去也不會長斑,搬家時可以兩手各提一個25吋大皮箱上下公車,不像現在,三不五時就覺得體力不支精神不濟。老和胖相比,老是更深層的原因,且能造成更廣泛的結果。而我不會把財產管理到負債累累的地步,也不覺得嫁不出去有什麼大不了,唯一比較怪的答案是被雷打死,這個選項可是有兩分的唷~小時候忘了聽誰講的,小孩子不要亂講話以免被雷公劈,而我自覺嘴賤經常造口業,每當打雷下雨時總覺得有點毛,擔心有現世報。不過看到某台灣口業會的數名成員至今仍生龍活虎,想必要落雷時應該有人幫我頂著,也就略微放心。
5. eats最討厭被認為是:(自我投射題)
認真鬼
老師
溫柔小女人
龜毛難搞死小孩
台北人*
本題二三兩選項有部分給分。之所以叫自我投射題,是因為版主發現許多人其實在選『自己討厭被認為是什麼』,例如杰哥討厭被認為是認真鬼(明明就是認真鬼),阿貓討厭被認為是龜毛難搞死小孩(明明就是死小孩),Wenny討厭被認為是溫柔小女人(明明就很溫柔),真有趣。我個人的確認真也龜毛,所以就算被認為是認真鬼或死小孩也沒話講,不過從大學起我就常被認成老師,次數多了也覺得很煩,搞得我在打扮上還得盡力隨性點,不要穿得太端莊。我不喜歡被認為是台北人是因為這個名詞異於其他選項,帶有某種潛在的優越感。為什麼國語標準就是台北人?為什麼不帶土氣就是台北人?為什麼歷練豐富就是台北人?這就像看到白人就認為別人是美國人,很自然地想要對他說英文一樣粗暴。雖然別人說這話的用意往往是種讚許,但我對被先入為主地認為是台北人依舊反感。
6. 特別容易讓eats有好感的男生外型?(樣本題)
圓胖娃娃臉*
運動型陽光男孩
氣質文藝青年
成熟性感男
帥氣壞壞男
這一題還蠻多人答對的耶~這個...難道大家是參考顏老師的樣子選的嗎?或是CSI裡頭老葛的形象?還是我比較喜歡胖子已經眾所皆知啦?也許是刻板印象,可是就我的經驗,胖胖的男生真的比較誠懇,善良,溫暖,隨和,一看就覺得是好爸爸,版主呼籲不要再發胖子好人卡了!至於其他型的男生,看到各型中的翹楚當然會眼睛一亮,但普遍上沒什麼特別的感覺,尤其是帥氣壞壞男....我又不是某法官,男人不壞她還不愛!!
7. 男友一做,eats畢生氣的事?(警告題)
莫名其妙找不到人*
狂打電動懶得理你
偷偷摸摸拈花惹草
亂買東西一擲千金
疑神疑鬼管東管西
本題二五兩選項有部分給分。在用錢方面,只要對方負擔得起,又不是買什麼犯法的東西,就不要沒事找架吵。至於拈花惹草,這是動物性,甚至算不上人性,你會因為別人常常肚子餓而生氣嗎?或者因為別人排泄的需要而經常性的大怒呢?真的犯不著生氣,直接走人就好。雖然我也討厭別人疑神疑鬼管東管西,也受不了當電動寡婦,不過只要找得到人,就有機會反應與溝通。可是如果動不動就關機,手機沒電,不接電話也不回電,你大怒也無人可吼,你再有理卻無人可說,真的會內傷的啊。本題旨在警告要當我男友的人(絕對不是肥缺,大概沒人有興致吧),也許太專制了些,不過對我而言,面對家人和男女朋友是沒有失聯的權利的。
8. 金庸小說中eats最喜歡的男性角色?(二選一題)
令狐沖*
郭靖
楊過
蕭峰
韋小寶
本題也是答對率很高的一題,基本上就是令狐沖和蕭峰二選一。金庸的男性角色常常有很多負擔,國族,師門,道德,正邪,人在其中綁手綁腳,難能順性而為,俠氣盡失。蕭峰是真男人,可惜無法超越族群認同,落得悲壯而死的下場。韋小寶雖然優游其中不為所困,但賊頭賊腦毫無美感。楊過狂放且深情,但沒有俠者的寬厚大器。說起來金庸對令狐沖也真偏心得過份,舉止瀟灑卻有所分寸,擔得了大事也顧得了私情,完全就像那獨孤九劍,既犀利,又寫意。
9. eats至今最喜歡的漫畫作品?(猜心題)
神劍闖江湖
怪物*
尼羅河女兒
名偵探柯南
幽遊白書
本題只有史研一哥答對!這題對諸多版友其實相當不公平,因為柯南還沒畫完,大家老聽我唸個不停,加上動畫和劇場版,花在柯南上的時間應該是最多沒錯。怪物已經畫完了,大家少有聽我提到它的機會,不過,就其故事精彩度,深度,畫風,以及說故事的方式,至今仍是我心中的第一名。其他如神劍和幽遊白書也都是我還蠻喜歡的作品,都有部分給分。唯一只看兩頁就放下的是尼羅河女兒,我實在對那種愛得死去活來的作品興趣缺缺啊~
10. 以下何者為是?(難得承認題)
從小養成陽光熱血積極面的人生觀 =  錯,我一向悲觀,最怕愛與勇氣陽光熱血
從小開始一路參加演講比賽          =  錯,是作文比賽
從小待人處世客觀公正又圓融       =  錯,我主觀,偏心,又超彆扭,只是很少承認
從小就特別愛吃沒有臉的動物       =  錯,我不太敢吃沒有臉的動物
從小就沒什麼方向感和距離感*    =  對,只是通常我極力否認
雖然我難得承認,但從本題高達七成的答對率來看,我承不承認好像也沒什麼差別~如果你是因為沒想到我會承認而選錯,那...就算你倒楣囉,誰叫我主觀又彆扭呢,呵。

boilingpoin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最近實在太忙,幾乎半個月都沒踏進自己這個小園地,從上版人數才驚覺原來還是有人記得這裡,真讓人感動。既然沒時間寫些什麼,那就來個大家皆可參與的小遊戲吧。之前某知名不具陽辦了個曾經很流行的好朋友測驗,大學時代我雖然做了眾家好友的測驗,可當時因為修研究法的關係,已經到了看到問卷就只想拿來跑統計的地步,因而自己的考題也就不了了之。雖然朋友測驗已經是老梗了,我還是想嚐嚐鮮,也讓大家重溫舊夢吧~第一名有獎哦!至於獎是什麼,讓我再想想吧~遊戲就設至七月三十一日囉!                                                         http://eats.friendtest.com

boilingpoin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9) 人氣()

這篇只是一個暫時性公告,因為我整個就是一個沒力。一直喜歡pixnet乾淨的版面,雖然單調了點,可是清爽好讀。昨天上站看到新的版面,大驚,我什麼都沒做啊!!幸好看了小皮威的版也是相同的情形,才確定是系統改版。可因為我比較喜歡工具欄分別置於左右兩側,看了系統公告表示有十三個模版可選取,結果.....試了半天目前只有三四個能用,可是,不管是在月下嚎叫的狼影,或者寫著"love together"的粉紅畫面,這跟我的文章搭起來,媽呀,能看嗎?可是原來的系統畫面卻又回不去了......好吧,先勉強用這個模版撐一下,等我過兩天忙完再說,目前只能請覺得不習慣的版友們忍耐一下了(其實是版主自己要多忍耐~)。還有系統是怎麼了,突然之間竟然沒辦法換行...抓狂~~嗷嗚~嗷嗚~~~

boilingpoin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6) 人氣()

常常覺得我和這個世界有點格格不入。不過,不是故意叛逆,只是很單純的因為我個人世界的歪斜。可能肇因於對語義的誤解,對標準的混淆,或者,就是莫名的主觀。
先說說對語義的誤解。有次和朋友相約在古亭捷運站,準備搭上朋友已坐在上頭的那班捷運。對方囑咐我說:"捷運站標示往北投的方向是不是有畫箭頭?你就往箭頭的反方向走到底,我就坐在最底的那節車廂。"聽到這話我還真納悶,怎麼講得這麼麻煩哪?!上了車後朋友說:"本來想跟你說我坐在車尾的車廂,怕妳聽不懂。"
喔拜託,我怎麼可能聽.....等一下....這是車頭吧?!"這哪是車頭?車頭是指列車進站的頭吧?這列車往北投跑,當然是往北投方向的第一節車廂是車頭啊!"朋友說得振振有詞。我極力辯駁:"是這樣嗎?!當列車停穩在月台時,數過來第一節車廂才是車頭吧?數到底才是往北投方向那一頭,那邊才是車尾吧!"對方以一種教育小朋友的口吻說:"捷運雙邊有門耶,如果照你的說法,你眼中的車頭會變成對面的車尾,這樣會搞亂的。所以要統一以前進方向那一端為車頭啦!!"對方看我一臉不可思議,一副從來沒聽說過這種說法的表情,只好進一步地解釋:"妳不能以數線的觀點來看。數線習慣以左方為起點,可是頭尾之分是依其車行方向而定的。"
怎麼會?!我建構好的世界怎麼會這麼容易崩解呢?我忍不住想到另一件類似的事情。當你使用電視遙控器轉台時,假設原先停在45台,當我說"往上轉"時,應該是往46台跑,還是往44台走呢?
我的第一反應是:44。朋友聽到又受不了了,遙控器有上下鍵耶,上鍵是往數字大的方向,所謂"往上"在這個脈絡下就是按上鍵的意思,當然是往46台的方向啊。我有點快抓狂了:可是,45是44的下一個數,44當然就是45的上一個數,那"往上"有什麼理由不是往44的方向呢?
唉,eats,這就是語意的問題。依你的邏輯,你可以說"往前",但並不是"往上"。遙控器的設計已經決定了"往上"是往數字大的方向,妳如果硬要採取自訂的解釋方式,只是和自己過不去而已。
呃~我實在無意要和全世界作對,只是沒意識到自己在作對,也的確因此嚐到苦果。考AT的時候,有個題目我錯得莫名其妙,這個題目的問題點在於:『如果芝加哥六點時,紐約已經七點,那芝加哥的時間是比紐約時間早一小時,還是晚一小時?』正確答案是:『芝加哥時間比紐約早一小時』。
之前我百思不得其解,明明我在算法上一點問題都沒有,怎麼選答案時總是選錯?芝加哥六點時紐約已經七點,表示紐約早芝加哥一步過了六點了,紐約先一步到了七點時,芝加哥才六點,那不就是紐約比芝加哥早一小時嗎?芝加哥明明就比紐約晚一小時,怎麼會是早一小時呢?!
朋友聽了我的理由後真是啼笑皆非。eats,衡量時間時要擺在同一個時間上。在現在這個時間點上, 芝加哥六點,而紐約七點,六點比七點早,所以芝加哥時間比紐約早一小時。舉個例子,如果時間是六點,而時鐘顯示六點十分,你會怎麼說?
『時鐘快十分鐘。』
『也就是?』
『早十分鐘。』
『不是啦!六點和六點十分那個比較早?』
『六點。』
『對。從同一個時間點上來看,六點比較早吧?所以時鐘是晚十分鐘。當然妳會說:"我的時鐘已經先一步經過六點到達六點十分啦,應該是早十分鐘",可是妳得在同一個點上衡量,這個東西由不得妳自己。』
這個世界真是複雜,聽得我頭昏腦脹。唯一清楚的是,我就在這列捷運上,終於認知了我那經年累月,根深蒂固的歪斜。

boilingpoin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Blog Stats
⚠️

成人內容提醒

本部落格內容僅限年滿十八歲者瀏覽。
若您未滿十八歲,請立即離開。

已滿十八歲者,亦請勿將內容提供給未成年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