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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年的mv,偶像劇,網路小說,以及流行音樂經常使用一個有趣的手法:描述一個幸福傳說。當然,神話傳說這種文學形式流傳已久,但不同的是,那些經典的神話傳說有其哲學寓意或文化內涵,可是在這些偶像劇等言情故事中,傳說的內容本身絕對不是主軸,而其唯一內涵大抵就是『一定要幸福喔』的精神喊話。至於是怎樣的傳說呢?所謂傳說,基本的意思就是『有人說』,反正也沒人知道在這世界的某個角落是否真存在著一個浪漫淒美的故事,所以,自創一個也無妨。雖然我總是盡可能相信當作者在講述所謂的傳說時,是經過田野調查或者史料考證,但有些傳說實在幼稚得教人傻眼,可笑得難以置信,讓人實在很想大呼:別再相信沒有根據的說法了!

在這些傳說裡,我印象最深的是孫燕姿的歌『綠光』。雖然歌詞『你就是綠光,如此的唯一』琅琅上口,但關於綠光的來由也是非常模糊,似乎來自於一個北歐傳說,且讓我用非常標準的偶像劇語法來說吧(配上迷濛的眼神,清柔的聲音,以及遠眺中的側臉):『你聽過一個故事嗎?傳說中,當你在天邊看到一道綠光閃過的時候,許下一個願望,當你再次看見綠光,這個願望就會實現。』而另一說是,在一部名為綠光的法國電影中,以綠光的傳說為背景,描述在黃昏時分太陽即將沒入地平線的剎那, 天際線會依次呈現如彩虹般的七色光暈,,而第四個色彩就是綠光,在綠光乍現時所許下的願望將會實現。

雖然不知道是否真有綠光的傳說,但至少可確定綠光的功能和流星以及四葉幸運草差不多。在綠光這首歌之後,偶像劇綠光森林,以及以浪漫氣息為號召的綠光森林農場也以商業行銷宣傳手法,傳送著綠光等於幸福的印象。雖然全台灣看過綠光的人應該屈指可數(前提是如果真有綠光的話),但綠光的人氣似乎已打敗傳統的流星,以及更傳統的許願池(看來我還活在羅馬假期的時代),成為新一代的幸福象徵,讓許多人心心念念地想尋找幸福的綠光。

除此之外,彩虹也是一個幸福象徵。一直以來,彩虹就有著雨過天青的意象,無論相較於陽光,有陽光意味著陰影的存在,或者相較於春天,儘管明媚卻有所遞嬗更迭,彩虹代表著明朗,釋然,重生,那種也無風雨也無晴的豁達心境,算是一個集萬般寵愛於一身的自然景觀。可是不知道彩虹的幸福度是否尚有不足,仍需傳說的加持,因此出現了彩虹之幸福傳說:『你知道嗎?傳說中,當你看到雨後的七色彩虹,你就會跟身旁的那個人,一直幸福下去。』這個傳說實在令我相當驚恐,天知道彩虹出現時究竟是誰恰巧出現在你身邊?我覺得這是一個要件和效果都安排得非常草率的傳說,作者在創作時好歹要想到那到神奇彩虹究竟是由一個人看到,一對情侶看到,或者由不相干的人一起看到,如果效果都一樣,豈不天下大亂了嗎?

基於相同的邏輯,最近剛要上檔的偶像劇也創造了類似的傳說,包括綠寶石傳說以及星蘋果樹傳說。綠寶石傳說號稱是來自東方的古老傳說(參見屋頂上的綠寶石預告片):『農曆八月初四,是白露--太陽過黃經165度,夜涼,水汽凝結成露--聽說,在白露第一道曙光出現的時候,把一顆綠寶石交到戀人的手上,那麼,這對戀人,不管遭遇多少的磨難,他們的戀情將永遠無堅不摧!』以前只要看到那道光,現在還得準備綠寶石,傳說真是進化得越來越磨人了啊~至於那個星蘋果樹傳說則是『傳說中,當你對著星蘋果樹的精靈誠心許願,就會尋得一生的幸福和真愛。』我剛好在上檔預告中看到那對小情侶的許願畫面,小情侶跪在一棵星蘋果樹下(其實就是嘉義農場裡頭的一棵樹),對著樹的精靈許願,並把承載著願望的玻璃彈珠丟進樹洞中以完成許願的儀式。當那顆彈珠滾進樹洞中,畫面出現了閃爍著的斑斕光點,頓時我全身油然而生一種毛骨悚然的感覺,那...那會不會有蛇啊?!

相較之下,王心凌的新歌『黃昏曉』裡頭的傳說顯得不完整:『有人說,天剛要黑的時候,在天邊出現的第一顆星星,它叫做黃昏曉。』之所以說它不完整是因為欠缺幸福可能性,必須要加上『當你在天邊看到這顆星,對它許願,你的願望就會實現』,唯有當黃昏曉保證了幸福,保證了被愛,它才是個夠格的幸福傳說。

我一直對這些言情故事的敘事邏輯感到非常好奇。因為無須依靠傳說的滿足,這些故事中的男女主角就可以愛得轟轟烈烈,愛得聲嘶力竭,他們可以無須工作專職戀愛,可以實為窮人卻打扮入時,可以病魔纏身卻帥氣依舊,可以天涯海角卻有緣聚首,可以有很大的階級差距卻跨越一切世俗障礙...,當一切的情節都極盡美好得脫離現實,為什麼還需要把幸福寄託於星星月亮太陽呢?

我覺得,傳說對於這些故事的功用,除了營造適合戀愛的氣氛之外,最主要在於強化那段戀情的『命定』性質。那個一起發現幸福預兆的人,必然就是最後的歸屬,無論如何造化弄人,四處流離,錯身而過,最終還是會回歸彼此,圓了那個幸福願望。

命定。這是我覺得言情故事最危險的地方。的確,冥冥中自有緣分,到我這把年紀,早就沒辦法狂妄地說什麼人定勝天或情比金堅,很多時候也都只能謙卑地接受命運的安排。但在這些故事中,幸福的到來具有高度的屬人性,也就是非他不可,為他而生,為他而活,沒遇見時生如
行屍走肉,在那之前所遇到的感情都如蜻蜓點水,一旦遇到那個人則頓時生命充滿意義,之前的磨難都有了代價,都是為了最後相聚而做的準備。那為什麼某個人具有這種特殊的地位呢?因為--以偶像劇的語言來說--這是命定的戀人。命定,總會留下一些讓人得以尋覓與確認的線索,也就是那些傳說中的幸福預兆。

可是,一個人的不幸福都是因為沒有遇到那個命定的戀人嗎?而遇到那個命定的戀人後,就保證了後半輩子的幸福嗎?

這個世界哪來這麼便宜的事情。對我而言,幸福是一種內外協調,身心均衡,對生活沒有什麼不滿足的狀態。為了達到這個境界,人必須做非常多的努力,從過去失敗的經驗中學習,必須提昇自己,必須持續付出,尤其必須一直檢視自己和別人的需求是什麼,有沒有在時間與各自的經歷中改變。如果有一個人是命定的戀人,那其他愛與被愛過的人又何嘗不是?人總是從中學到些什麼,總是有感覺幸福的時刻,甚至可能一起看過幸福預兆,雖然最後仍然各分東西。命定也許是我們無法超脫的力量,但它不該是不幸福的藉口,也不該是不用心經營感情的託詞。而那些難得一見的幸福預兆,如果有緣一見,那是幸運,而不是幸福。把幸福交給天意,恐怕註定了不可能幸福。

不過呢,偶像劇嘛,其實也無須看得太認真,就算是什麼住著精靈的星蘋果樹,或者白露第一道光下的綠寶石,總之信者恆信,心誠則靈,善哉善哉~

那我也來告訴你一個傳說吧:傳說中,如果你遇到一個1979年生,台大法律系,商研所畢業,長頭髮瞇瞇眼的的金牛座女生,對她好一點,你就會一直幸福下去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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