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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了CSI犯罪現場,很震撼。倒不是什麼特殊的殺人動機或鑑定過程,而是那個嫌犯認罪的態度。

劇情大致上就是一個花花公子被發現死於床上,追查的結果嫌犯是一個體重超過300磅的女生。嫌犯一開口就認罪了,動機是那個死者雖然在性事上偏好胖女人,但卻羞於和她們走在一起,而且一晚還不止"臨幸"一個女人,嫌犯因為深覺被羞辱就用枕頭悶死了死者。

看到嫌犯就這樣認罪真是無趣,但鑑定卻發現死者是死於壓迫性窒息,也就是被壓死的。看到這裡我不禁驚呼出聲,不會吧?!難道這個女生寧願謊稱她故意殺人,也不願承認對方是不小心被她壓死的?故意殺人可是一級謀殺,一個不好可是要上電椅的~

結果還真是如此,讓人覺得很悲哀。想想也是,如果新聞報導一個男人在歡愛過程後被沈睡在他身上的女人壓到動彈不得窒息而死,這個女生大概會成為社會的笑柄吧?而且可能在許多節目中被拿來做為搞笑的題材。可是,如果這個女生是因為那個男性把缺乏愛情的女人們當作性玩物並鄙視她們才憤而殺人,雖然媒體會說殺人是不對的,可是應該會引發一些關於物化女性的評論,媒體反而會去探討胖女人的社會處境。

這個女性寧願背負殺人兇手的屈辱,去換取她做為一個胖子的尊嚴。同樣是帶著恥感的標籤,如果一定得被貼上一個,你會怎麼選擇?

這也是我極端不喜歡批評別人外貌的原因。我極少嫌棄別人的高度,胖瘦,長相,禿頭,或者娘娘腔,因為這些事情是由不得自己的,更不是評價別人最重要的事情,我也記得小時候曾經有人看到我時竟然皺著眉頭說:"吆~~怎麼長這樣?!"幸好我冷淡的個性一向懶得理這種無禮又膚淺的豬頭,不然真的會很受傷耶~

當然,看電視時看到哪個明星身材走樣了,或身旁的朋友體型徹底失控時,我還是忍不住會唸一下,或者看到把我惹毛的傢伙胖到一個不行時心裡面居然樂了起來。其實並不是我在意,而是這個社會在意,而我也知道大部分的人在乎別人的眼光,在乎社會的評價,而當人不符合社會的價值觀時,天知道你可能會失去什麼,或者已經失去了什麼。

所以,你會怎麼選擇?被人嘲笑或者當個殺人兇手比較有失尊嚴呢?對我而言,我寧願做一個被眾人嘲笑的胖子。因為人的尊嚴不在於是否能善加管理體重,而在於是否能管理自己的行為。

絕不是因為最近狂發胖才這麼說,胖子們軟綿綿的脂肪裡頭可也是包著一身硬骨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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