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脆皮鳳爪,哦這絕對不是我新研發的什麼料理,而是我一根被燙傷的手指頭~

我這人雖然極為好吃,但在事情正忙得當兒,張羅吃喝就變成一件很煩人的事,然後就會造成這種欲速則不達的後果。
話說我今天中午也不過是烤幾片土司充飢,當烤箱定時的叮咚一聲響起,打開烤箱門的剎那全麥和花生醬的香氣在小廚房中繚繞,趕時間的壓力加上食物香氣無言的催促,以及對自己手很纖巧的誤解,我沒戴厚手套,也沒拿拖盤夾,直接伸手欲將我的土司從烤盤上拖出來。

我以為自己很小心,手掌與烤盤平行,兩隻手指輕輕將土司夾起,微一用力,很好,土司即將從烤盤拉至我的瓷盤上,嘿,輕而易舉~就在這瞬間,手不知怎地微微一顫,哇喔,大拇指沾上了烤箱頂層仍舊熱到發紅的金屬管,大概才一秒吧,我抽出手時被燙到的部分已經呈現脆皮的狀態,成為一個指甲般大小的傷口。

痛痛痛痛痛痛痛~~~我一邊沖水一邊仔細觀察傷口,哇,表皮金黃酥脆,泛著剛出爐的金褐色澤,皮綻開的部分透出裡頭粉紅色的嫩肉,熟而不焦,火候正好。薄酥的皮,鮮嫩的肉,好一支讓人食指大動,黯然銷魂的脆皮鳳爪啊,只可惜,這是我的肉~

今年夏天我也被燙到一次,情況差不多,廚房中人多手雜,一個不小心手指就被沸騰的湯鍋給燙著了,馬上就起了個大水泡。我轉開水龍頭狂沖,結果~台北38度的夏天中午,自來水說有多燙就有多燙,是那種比洗澡水還熱,會讓人縮手的熱度,就這樣沖在傷口上~真是痛死了,腫了一大塊。最糟的是我的住處是用開飲機,只有溫水和熱水,我就這樣一路痛痛痛一邊在包包裡翻出一罐沒喝完的礦泉水,沒得浪費,乾脆整隻手指泡進去。那次雖然很腫可是沒出現脆皮,不過可是痛到連電扇的風拂過傷口,都會讓我一陣戰慄~

記得前年有本書叫"羊肉爐不是故意的",是一個大學生將整鍋滾燙的羊肉爐翻倒在跨下的悲慘經歷,如果我這樣一個小傷已經這麼有感覺了,燙到小弟應該是痛不欲生吧~

啊,現在突然好想吃肯得雞的薄皮嫩雞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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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oilingpoin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